岳陽市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綱要 (2016—2020年)
來源:未知來源 日期:2016-05-20 12:00
為充分發揮地方志工作在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助推“一極三宜”江湖名城建設,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國務院令第467號,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的通知》(國辦發﹝2015﹞64號,以下簡稱《綱要》)和《湖南省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225號,以下簡稱《辦法》)、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志工作的意見》(湘政辦發﹝2016﹞11號,以下簡稱《意見》),結合我市地方志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綱要。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正確方向。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把地方志工作納入社會主義文化建設范疇,通過不斷編纂、開發利用地方志成果,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出積極貢獻。
(二)堅持依法治志。市、縣市區兩級地方志工作機構依法開展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地方志工作;依法擬定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依法組織編纂地方志書、地方綜合年鑒;依法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舊志,推動地方志理論研究;依法組織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
(三)堅持全面發展。以修志編鑒為主業,統籌兼顧理論研究、開發利用、信息化建設、方志館建設、舊志整理等工作,實現地方志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四)堅持繼承創新。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修志的優良傳統,認真總結修志工作經驗教訓,密切聯系實際,開拓創新。
(五)堅持質量第一。正確處理地方志編纂質量和進度的關系,將精品意識貫穿于地方志編纂出版工作全過程,實事求是,去偽存真,嚴把質量關,確保地方志書經得起歷史檢驗、無愧于時代發展和要求。
(六)堅持修志為用。發揮地方志資源優勢,全面提升開發利用水平;拓寬用志領域,提升服務大局能力,為國家機關、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服務;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讀志用志水平。
二、總體目標與主要任務
(一)總體目標。將地方志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確保2017年完成全市第二輪修志規劃任務,保持市縣兩級地方綜合年鑒全覆蓋,做好第三輪修志工作準備。開展部門志、專(行)業志、鄉鎮(街道)志編修工作,提高地方志質量水平,推動市縣兩級地方綜合年鑒創新發展,積極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推進地方志工作基礎建設。到2020年,基本形成“五位一體”(地方志編修體系、理論研究和學科建設體系、質量保障體系、資源開發利用體系、工作保障體系)的地方志事業發展綜合體系,努力開創地方志事業發展新局面。
(二)主要任務。
1、完成第二輪修志任務。2017年底全面完成市、縣市區第二輪志書出版任務及《湖南省鄉鎮簡志·岳陽卷》編纂出版工作。做好第三輪修志規劃與編纂方案制訂、篇目設計研討、隊伍培訓等基礎工作。積極推進部門志、行業志編修工作,2020年完成30部志書編修任務。加強鄉鎮(街道)志編修工作的業務指導與管理。啟動一批名鎮志的編修出版工作。
2、推進年鑒工作全面發展。堅持政府主辦、地方志工作機構承編、部門單位參與配合的年鑒工作機制。進一步提升年鑒編輯質量和文化內涵,增強年鑒可讀性和實用性,擴大年鑒的社會影響力。2018年實現縣市區年鑒公開出版發行。形成全市地方綜合年鑒與專業年鑒協調發展的工作格局。
3、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設。不斷加強全市地方志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提高編輯手段和傳輸方式的現代化水平。開發利用網絡信息基礎設施和數據資源,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設步伐。創造條件建設數字方志館,加強對不同載體的地方文獻收(征)集、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推進信息化工作。2020年實現市、縣兩級地方志資源共享,為社會提供優質服務。
4、開展舊志典籍收集整理。開展舊志普查工作,編制舊志整理規劃,有序推動舊志收集整理工作,啟動精品舊志點校。深入發掘地方志文化資源,編輯出版一批服務當代的地情資料書籍。
5、開展地方志資料年報工作。加大依法收(征)集地方志資料力度,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資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推行地方志資料年報制度并逐步形成常態機制。2016年開始市級試點,2017年在市縣兩級全面啟動。2020年在市、縣市區全面開展地方志資料年報工作,建立各類志書、年鑒及各種地情書籍呈報制度,按規定向上級地方志工作部門及史志館呈報地方文獻資料。
6、開展地方志資源開發利用。通過編寫地情讀本、開展地情專題研究、用好地情網站、舉辦地情知識講座、制作地情視頻音像資料,為社會提供地情信息服務。加強地方志文化宣傳,推動方志文化建設,發揮地方志資源在公共文化服務中的積極作用。
7、加強地方志理論研究。制定全市地方志理論研究和年鑒理論研究規劃,重點研究地方志編纂、地方志事業發展的重大業務和基礎理論問題及地方志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地方志理論研究成果評獎活動,加強地方志學術交流,努力營造理論研究的良好氛圍。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體制機制,強化管理職能。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機構組織實施、社會組織和力量積極參與”的地方志工作體制和“一納入、八到位”(逐步將地方志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地方各級政府工作任務,認識、領導、機構、編制、經費、設施、規劃、工作到位)的運行機制。地方志工作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要與其有效履行職能、順利開展工作的要求相適應,切實保障到位。要按照德才兼備原則和專業要求,配齊配強地方志工作機構的領導班子。保持地方志工作機構隊伍穩定,加強地方志人才隊伍建設,改善其政治、經濟、生活待遇,保障其依法依規獲取編輯、編審、評審等相關報酬的權利。
(二)完善業務制度,強化工作規范。依法建立健全志書、年鑒等審查驗收、批準備案、編纂出版等制度。建立完善地情資料征集、人才培訓、資料年報等工作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進。
(三)加大財政投入,促進事業發展。加大對地方志工作的經費投入,改善地方志工作條件。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將修志、編鑒、出版、科研、開發利用、信息化建設、資料文獻保存、人才培訓等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四)開展專業評比,促進成果轉化。積極參與全國和全省地方志書、地方綜合年鑒優秀成果評獎及國家有關圖書獎評比活動;將地方志成果納入全市社會科學成果評獎范圍;設立地方志成果專項獎勵基金,定期舉辦全市地方志書、年鑒和科研成果評比活動。多途徑推介一批優秀成果走向社會,服務“五個文明”建設。
(五)加強督促檢查,保障工作落實。建立市、縣兩級志鑒編修工作責任制,志鑒承編單位應分別與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簽訂責任書。志鑒承編單位應明確專人負責,建立專兼職結合的工作班子,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地方志工作任務。各級政府或政府授權地方志工作機構不定期組織開展督促檢查和考評。
各縣市區應根據本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和任務,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實施方案,認真抓好落實。